我家车停放在自家门口,已经 两次 被砸,第一次盗取人民币一千元左右,这次丢失一个钱包,里面有身份证,银行卡若干张及 纯金耳钉一对。
2019年1月26日凌晨一点左右,家里及邻居家狗狂吠,(作案时间大概在1点 左右)家人起床在院子里咳嗽两声,没敢出去。早上8点发现车窗被砸,钱包已丢。
2018年10月8日凌晨三点左右是第一次被盗,当时也已报警,但公安机关并立案,只是说抓到人后给予适当补偿。说是怕影响肃宁县整体治安形象,作为肃宁人民我可以理解,毕竟丢的钱也不多。
距离上次被盗还没有半年时间。
在扫黑除恶,打击罪恶势力形式正当下,犯罪分子竟如此猖獗,顶风作案。我希望公安机关 能拿出实力与 犯罪分子 一较高低。不要只是形式主义,做表面工作。
我相信遭受损失的不止我一家,希望相关领导及公安机关可以重视起来!!还肃宁一个安定,和谐。
不要辱没了《全国平安县》的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