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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6/4/13 6:43:15
- 来自:河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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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6)肃刑 初字第60号刑事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错误,让真正的贪污犯罪分子逃避了法律制裁。其中的内幕不必多言,如有哪位法官认为该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无误,就请大胆的站出来与杨的全家在《担责保证书》上签字画押!若新查清的事实与判决书中完全吻合,杨就保证按照《担责保证书》书中的内容,承担一切法律后果,并立即对储户们履行百万元的义务赔偿!换言之,如果核实有误,那就只有期待公平处理了!空口无凭立字为证!敬请法官勇敢的与我全家签字画押,以便早日查清事实真相,维 护自己和全村储户们的合法权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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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6/4/13 13:29:43
- 来自:河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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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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恕我直言,我坚信,理亏者词穷,没有一个法官敢与申诉人签字画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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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6/4/13 14:50:51
- 来自:河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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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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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言道,有理走遍天下,无理寸步难行。通常来讲,向人是向不过理的,办任何事情,要经得住历史考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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