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坛广播台
广播台右侧结束

主题: 法律知识宣传专题

  • 星道无痕
楼主回复
  • 阅读:7201
  • 回复:8
  • 发表于:2012/4/25 10:21:01
  • 来自:河北
  1. 楼主
  2. 倒序看帖
  3. 显示全部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肃宁社区。

立即注册。已有帐号?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

关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溯期。
公安机关受条件和时间限制。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第18条第一款之规定,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 6个月后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,不再处罚。
但是,有两点需要注意:
    一、 这里说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有效期限,是指公安机关发现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期限,而不是指发现或抓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时限。因此,只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被公安机关发现,尽管从行为发生之后6个月内公安机关未能查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,或者已经查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但因其逃避处罚而未能将其抓获,仍然没有超过法定时效,公安机关即使在6个月之后才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嫌疑人查明、抓获,仍然可以对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。
    二、 所谓公安机关发现并非必须由公安机关亲自发现,而可以有以下三种情况:一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后,其他人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;二是公安机关自己亲自发现;三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以后,行为人自己向公安机关坦白交待。
      (有人说:打人了,出去跑6个月,公安机关就不能处理了。这是极大的错误理解。只要公安机关发现,或有人报案,你出去跑几个月回来都要被追究责任)
     三、 对于连续状态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,其追究时效以该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。
  
  • 星道无痕
楼主回复
  • 发表于:2012/4/25 23:23:45
  • 来自:河北
  1. 板凳
  2. 倒序看帖
  3. 显示全部
非也,非也!

这里说的是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行为,也就是人们常说是治安案件,不构成犯罪行为。两次违法行为以各自的发生时间开始计算,如果是持续性就以该行为的结束时间开始计算。
(0)
(0)
  
  • 星道无痕
楼主回复
  • 发表于:2012/5/5 10:04:03
  • 来自:河北
  1. 5楼
  2. 倒序看帖
  3. 显示全部
是重新计算,不是暂停。
(0)
(0)
  
  • 星道无痕
楼主回复
  • 发表于:2012/5/5 11:19:22
  • 来自:河北
  1. 6楼
  2. 倒序看帖
  3. 显示全部
近期,发生几起偷狗案件,提醒养狗的朋友提起注意,均在家中无人时,入院盗窃。
(0)
(0)
  
  • 星道无痕
楼主回复
  • 发表于:2012/5/5 11:27:36
  • 来自:河北
  1. 7楼
  2. 倒序看帖
  3. 显示全部
提醒广大女性朋友注意,夏日炎炎,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但是不要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,不要把贵重饰品,如项链、耳坠、手镯、手机等显露出来,夏季是抢夺案件的多发期,注意自我保护。
(0)
(0)
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,不再提供回复功能,请勿尝试回复!!
7qO9tfOifhxvKTje